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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个人的社会保险金

最后更新:2008-08-07 10:53:28 来源: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回执编号:
20080727876195
接收信箱:
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
咨询标题:
关于我本人的社会保险金
类  型:
咨询
咨询内容:
你好:
  我于2005年进入深圳工作来,已经连续交了一年的社保。但是我在2006的7月辞职。此后我考取了广州能源研究所的硕士研究生。为什么我不能转保了。
  另外,社保马上要实现广东省全省一卡通了。我想问我的社保卡是否可以办理一卡通业务。如果我毕业后回深圳工作,我原来的社保账号可还继续有效。
  给贵部门去过很多电话,说法不一致,恳请贵部门就我提到的问题给予答复。
 不胜感激!期望给予答复!
回复内容:
您好!深户籍员工需要转保的前提条件是户口转出外地。必须持户口所在地有社保接收机构的,把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。一经参保,不管员工是否在深圳,是否继续缴费,只要员工没有办理退(转)保手续,员工个人账户始终在社保机构的电脑系统里保留有效。另外,我局还有接到全省社会保险关系“一卡通”操作的具体办法。如还有疑问,可拨打96888查询。
回复单位:
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08.07.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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